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陕西:对出售自有住房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予以退税优惠

来源:红网 发布时间:2023-03-06 09:42:13 分享至: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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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广网北京3月3日消息 3月2日,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《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措施》)的通知。

在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方面,《措施》提到,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。支持各地因城施策,调整优化房地产有关政策。实施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,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,用好新发放首套住房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长效机制,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。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,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。

此外,《措施》还提到,全面推进乡村振兴。持续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。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全链条升级,确保全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达到60%以上。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,完善带农益农机制。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、重点帮扶村,出台支持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。

关键词: 健康发展 加快发展 调整优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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